★研究生答辩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4-04-04浏览次数:23

 

 请各位同学申请答辩前务必进入研究生信息网—学位工作—论文答辩,查看研究生论文答辩要求及相关表格、答辩流程、上海理工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答辩相关文件中的要求,并及时关注学院相关要求及办理时间节点。

1、学生检测论文合格后(每周一、周四学位办检测研究生信息门户中导师当日中午11点半前确认为“可参检”的学位论文,检测后导师须再次在系统中确认结果),凭打印的学位论文、发表小论文的期刊(或录用通知)去学院领取《学位审批表》。《学位审批表》须填完1-9页所需内容,黏贴符合要求的成绩单。《学位审批表》第9页的学位论文评阅人和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要求见背面)可暂时用铅笔填写,或附页。

2、学生须进入研究生信息门户登记小论文(只填写以上海理工大学名义发表的第一作者论文,导师是第一作者的也可,录用也需填写,在备注注明“录用”),先提交论文后在信息门户-学位信息登记处填写并提交学位信息表,打印后附上身份证复印件。上海市盲审网上http://Lwms.seei.shec.edu.cn/下载填写“双盲简况表”并由学生和导师签字。

3、学生至学院审核《学位审批表》,学院在第9页盖章同意答辩,学生无需至研究生院办理。学院审核完学位审批表,收取学位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双盲简况表后当场发放给学生盲审号及论文封面9张。

3、学生获取盲审号后必须在答辩之前进入盲审网站进行抽盲,否则强制盲审。论文未抽中的同学请在登录网站后二个月内组织答辩,否则论文将被强制盲审;论文抽中的同学请在7个工作日内将一本装订好的纸质论文(封皮及全文隐去导师和学生姓名,用**代替)以及一份未签字盖章的双盲简况表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4、答辩前请务必在研究生信息网上准确发布自己的答辩信息,待学院审核后方可进行答辩。

5、答辩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本批次学校为2014年6月4日,学院可能会更早,请根据学院的要求执行)将答辩的所有材料交学院教务秘书处:包括2份学位论文(一份不装订,一份装订,授权书和声明均须签名),以上海理工大学名义发表的小论文和国家英语六级成绩单的复印件。通过校英语学位考的学生无需提供国家英语六级成绩单,但学位审批表内必须提供有学位考成绩的成绩单。《学位审批表》除成绩单外不得粘贴,人事简表不得粘贴,所有表要求签名处必须签名,不得打印。仔细核对人事简表上的信息(姓名、性别、专业、答辩时间等)是否与学位审批表相符,人事简表是放入学生个人档案,唯一证明学生授予学位的材料,请务必认真核对。

研究生院将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前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抽查,格式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上会,即不授予学位。请研究生务必仔细按照网上最新的“研究生论文答辩要求及相关表格”中论文格式要求进行论文书写和排版,不要套用以前硕士生学位论文的版本。

附:常见格式错误

1、中图分类号:请按论文所属范畴填写,不用直接研究生部给出的样本“TK124”。

2、目录:请勿采用自动生成的格式,否则导致字体和间距都不符合要求。

3、论文出现空白页:论文请双面印,不要出现空白页。不需要将起始章节放在奇数页上。

4、页眉:要求用5号字体,请不要用默认的小5号字体,请不要出现大小字体混用现象。奇数页页眉请用第X章及其标题,偶数页请用上海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当起始章节出现在偶数页上时,页眉请用上海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或去掉这一页的页眉及页眉下的横线)。

5、图、表、公式:请按章节标注(如“图3-1”),切勿整篇文章按流水号编。表头在表的上方,图题在图的下方。

6、参考文献及发表论文:请严格按要求统一格式(勿直接采用文献的引用导致文献格式不统一),需悬挂缩进对齐(可按“要求”中参考文献的例子用格式刷);期刊须标起止页;勿出现期刊重复标号及错误符号(如“。”)。发表论文除序号外其它均与参考文献格式要求相同。

请申请答辩的的研究生(博士、普通硕士、双证MBA)务必登陆学信网核对学籍及确认照片信息。http://www.chsi.com.cn/,学籍信息有误请立即联系研究生部201徐琳老师。照片有误请联系拍照公司。在上海新华图片社拍摄照片的研究生可在photo.shxhs.com下载自己的照片。未在学校统一拍学位照的同学及时补拍:

拍照公司地址: 虹口区 虬江支路181号21楼2108室,电话:36521351

★<!--[if !vml]--><!--[endif]--> 硕士评阅、答辩成员要求(如成员不符下列要求答辩将作废)

1、评阅:评阅人2名,其中校外专家至少1名。

2、答辩成员:3~5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指导教师如参加答辩委员会,则答辩委员会应不少于5人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外单位的专家【工程硕士(包括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当有企业专家或研究所(非高校)的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申请答辩学生的指导教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3、答辩秘书: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由具有讲师或以上职称教师担任,不得为答辩组成员或导师。

注:硕士生答辩委员会成员职称须为副高级及以上,硕导讲师不可参加答辩(可旁听不投票),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答辩必须有企业或研究所(非高校)的专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