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上海理工大学2019届研究生市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0浏览次数:134

为做好上海理工大学2019届研究生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市优秀毕业生”只能从“校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具体内容见校园网:http://yjsgzb.usst.edu.cn/2019/0314/c4069a136757/page.htm

二、评选程序

1、在上海理工大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的基础上,申请人可补充新材料(补充材料影印件电子版,以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草表)发往usstmba@163.com usstmem@163.com)。新材料上报截止时间:322日(周五)16:00,逾期不再受理。

2、在上海理工大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及新补充材料的基础上,由班主任审核申报内容、征求导师意见、经中心讨论决定后,在MBAMEM网站公示;公示通过后,报研工部汇总公示。

3、公示结束无异议,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按要求手工填妥 “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在指定时间前交中心办公室周老师。


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