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离校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7-06-27浏览次数:86

  

2017年6月-7月办理离校手续提醒:

1:办理离校领取毕业证书时间:

2017年6月28日--7月7日    9:00—11:00,13:00—16:00(周末不领证)

2017年8月28日--以后        9:00—11:00,13:00—16:00(周末不领证)

2:办理离校学员均自行在中心网下载定向或非定向离校单和毕业时情况调查表;

3:导师确认环节由导师在线办理;

4:上传论文到图书馆并递交纸质论文一本,必须在离校单上敲章确认;

5:办理离校手续学员的档案接收地址须填写可接受保管档案的单位;

6:非定向学员注意(指转户口、档案):

(1)需本人凭已签约的就业协议书到中心办公室(管院308室)盖章,并领取2017年上海高校毕业生打印就业报到证申请表。

(2)户口迁入学校的学员,通过个人信息门户登录“校园服务”—“校园安全”--“综合服务”提交办理“户口迁移证办理”申请,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打印介绍信

7:答辩时提供录用函的学员注意:办理离校手续时需提供发表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包含封面、完整目录、正文)

附件:

毕业研究生(定向)离校手续单

毕业研究生(非定向)离校手续单

       毕业时情况调查表